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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利政策


    本公司屬公用天然氣事業,為公司永續經營,以追求未來成長與維護股東權益為公司股利政策之考量方向。基於經營所需之資金,穩定股利發放,擬採兼顧固定及剩餘股利政策,股利發放原則:年度決算盈餘依法繳納稅捐,彌補累積虧損後,再提10%為法定盈餘公積,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,所餘款項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,至少提撥20%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,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。其中現金股利在20%~100%間、股票股利在0%~80%間。